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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小我和文就很有緣,小時候爸爸應該是很看重我的作文能力,印象中不知道幾歲時曾上過作文班,走上窄窄長長的樓梯,坐在小小的教室的倒數第二排,有事沒事會轉身和後面那兩位仁兄話家常,還會寫寫文章,下課後再走下窄窄長長的樓梯,在附近等爸爸來載我回家。我還上過書法課,在一間大如客廳的教室、圍坐了一排人的一張大方桌上習字,字帖子是老師自己寫的,他的書法作品還曾洋洋灑灑地展在文化中心過,算是書法家一位。

文字在我的生命中佔有一席頗重要的位子。有人說,喜歡寫作的人和作家不同,作家需要讀者。我想我是喜歡寫作的,透過把文字放在白紙上,我可以更清楚地整理自己的思緒、把自己的想法解釋給自己聽,不時還可以天馬行空,自己寫了什麼算什麼。

記得讀國小的時候,曾經代表學校參加作文比賽,但上了高年級後寫作能力似乎沒跟著進步,就沒再有機會參加什麼比賽了。
到了國中,我的國文老師對我的第一印象很糟,記得要交第一篇作文時,我到隔壁班(同一個國文老師,已經比我那班早先交出同樣題目的第一篇作文了),去向那班的班花(剛好也是班長)借了她的作文來抄,結果當然被識破,第二篇作文只好自己寫寫看,沒想到拿了九十八分,突然覺得自己好像還是有些作文能力,所以又有機會參加比賽,雖然沒什麼成績。

高中時期,我的作文能力算是一落千丈,因為換了一種語言寫作。高中三年,我的每一個英文老師都非常鼓勵自由思想、並注重寫作,記得我有一、兩個學期還一大早在第一節課前,到學校參加一個熱愛寫作的英文老師開的作文班。那時我開始學會鋪陳、發展、埋伏筆、掀轉折,腦子裡開始有很多很多故事的場景和劇情的發展。因為英文閱讀能力較差、速度較慢,我開始專讀短篇/極短篇或散文集。我想,是那個時候藉著閱讀,才把自己講故事的能力訓練起來的。

考大學那年是我寫文章的尖峰,有時靈感一到,就像水龍頭一轉開自來水就一湧而出般,當時的稿在搬家來澳洲時集體被弄丟了,因為那時我的文章習慣性地全寫在一張一張的活頁紙上,一疊起來頗像垃圾,全家搬家時,我人已在澳洲了,所以我那頗像垃圾的紙就真成了垃圾。

那時還喜歡自創些無聊的題目作文章、練習爬格子: 「牙籤對社會的貢獻」、「太陽的面具」、「森林失火前」、「那隻鴨子會帶路」...都寫在活頁紙上,也都搞丟了。

對文,我很嚴謹,其實我的文筆很有限,加上我很懶,至今完成不了一篇中篇長度以上的小說,但我的文章是我的思想,它們像翅膀,帶我到高空,從不同的角度看我自己,帶我把現實推到想像的邊界。如果時間允許,我希望把腦子裡的東西全寫下來。

創作最大的樂趣,在於慢慢認識你筆下的人物、和發現故事的來龍去脈,你以為故事應該照你所想像的發展、故事裡的主人翁應該是你所想像的那種人? 那你錯了,寫下去,意想不到的事情就會發生。創作次大的樂趣,是使幻想沒有邊界,鴨子會說話、小男孩可以拯救世界、樹會走路...

我的未婚妻,有一個聽說算是菜市場名的名子:「心曠神怡」的「怡」、「文情並茂」的「文」。我和文真的是很有緣,當作家,可能不是我的生命,但寫作,是我的生活,如今,有一個文,要進入我的世界,成為我生命的一部份。

心裡有一篇文章,想寫成怡文,這該怎麼開始呢? 哇,可以用一輩子來寫呢...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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百年孤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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